长输(石油、天然气)管道是指用于在生产地区、储存设施和用户之间运输货物车辆的管道,分为GA1和GA2等级。
(1)长输管道输送有毒、易燃、易爆气体介质,最高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大于40MPa;
(2)输送有毒、易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大于或等于64MPa及输送距离(关于产地、储存地和用于运输车辆和货物的管道长度)用户)管道长度大于或等于200km。
公用管道是指城市、城镇公用或民用设施使用的燃气管道和热力管道,分为GB1和GB2。
工业管道是指企业和事业单位用于输送工艺车辆的工艺管道、公用管道和其他辅助管道,分为GCl、GC2和GC3。
(1)输送工作时候的温度高于其标准沸点的高危险介质、高危险气体介质和高危险液体介质的管道,按GB5044-1985《危险分类《职业接触有害于人体健康的物质危险》;
(2)按GB50160-2008《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消防设计规范》和GB50016-2006《建筑物防火设计规范》输送甲、乙类可燃气体或甲类可以燃烧的液体(含液化烃)的管道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
(3)输送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10OMPa,或设计压力大于或等于40MPa、设计温度大于或等于400℃的管道。
除本规程A33规定的GC3级管道外,具有中等毒性危险、火灾危险(可燃性)、设计压力和设计温度不高于A31规定的GCl级的工业管道为GC2级。
输送无毒、不易燃液体介质,设计压力小于或等于10MPa,设计温度高于-20℃但不高于185℃的工业管道为GC3型。
(1)输送有毒、易燃、易爆气体介质,最大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大于40MPa的长管道;
(二)输送有毒、易燃、易爆液体介质,最高工作所承受的压力大于或等于64MPa,且管道较长(指用于在生产、储存和运输之间输送货物环境的管道长度)用户)≥200km。
b)GB50160《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消防设计规范》和GBJ16《建筑防火设计规范》规定的有火灾危险的输送管道为可燃气体,甲、乙类火灾或甲类可以燃烧的液体环境且设计压力P≥40MPa;
c)输送易燃液体、有毒液体,设计压力P≥40MPa,设计温度大于或等于400℃的管道;
a)GB50160《石油化学工业企业消防设计规范》和GBJ16《建筑消防设计规范》规定的火灾危险传播为A级、B级或A级可燃液体介质和设计压力的可燃气体
b)输送易燃液体、有毒液体,设计压力P<40MPa、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c)输送不易燃液体、无毒液体,设计压力P<100MPa,设计温度≥400℃的管道;
注:运输距离是指一般货物管道运输从生产地、储存地到用户的直接距离。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