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快速推进城市(含县城,下同)燃气、供水、排水和热力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结合真实的情况,河南制定《河南省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实施方案(2023—2025年)》。
渠南路给水管道新建工程工地,地表温度50℃,三强公司职工正在铺设供水管道
方案精确指出,要加快摸清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管网老化更新改造工作,主要指的是材质落后、使用年数的限制较长、运行环境存在安全风险隐患、不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老化管道和设施。力争2023年年底前,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的50%以上;2024年年底前,完成更新改造任务的80%以上;202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更新改造任务,安全风险隐患基本消除,城市运行更安全高效。
在改造过程中,要避免“运动式”更新改造,对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管道和设施立即进行更新改造。落实各方责任,大力推广使用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智能化、信息化平台建设,推行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管网和设施的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实现智慧运行与监管。
方案也明确了更新改造范围,市政管道与庭院管道中,灰口铸铁的,年限满30年的,不符合安全运行要求的球墨铸铁管道,运行年限不足20年有安全风险隐患的,或者存在被建构筑物占压等风险的管道。
还包括存在超设计运行年限、安全间距不足、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等问题的厂站和设施;全部水泥管道、石棉管道、无防腐内衬的灰口铸铁管道;运行年限满30年,存在安全风险隐患的其他材质的供水管道。
存在脱节、破裂、错位、变形等问题的管道,运行年限满50年的排水管道,或者砖砌式污水检查井,存在破损、渗漏问题的各类污水检查井,达不到国家排水防涝标准的排涝泵站。
同时对供热能力不够、换热效率低,设备能耗较高等问题的热力站,超设计运行年限、噪音较大、临近人员密集区域、地质灾害风险隐患大的隔压站和中继泵站都要进行整改。
方案指出,2023年年底前,实现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管网和设施动态监管、数据共享。将其监管系统与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等深层次地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充分衔接。
加强与旧城改造、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市道路桥梁改造建设、地下综合管廊建设、城市排水防涝等项目的协同衔接,避免改造工程碎片化、重复开挖、“马路拉链”、多次扰民等。
施工期间减少大面积破路、大范围围挡,尽量缩短工期,最大限度降低对居民生活出行影响。按规定做好改造后试压、通气、通水等关键环节安全监控和工程验收移交工作。
各地要为城市燃气、供水、排水、供热老化管道更新改造涉及的审批事项和环节开辟“绿色”通道。
强化后期运行管理,加强运维养护能力建设,定期开展检查和设施带病运行,加快解决第三方施工破坏、违规占压、安全间距不足、地下信息难以共享等城市管道保护突出问题。
建立资金共担机制,居住小区共有产权的庭院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管网以及二次供水设施的更新改造,已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资金筹措按照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政策执行。未纳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的,建立由专业经营单位、政府分比例或分项目合理共担机制。
居民用户燃气立管及户内加装安全保护装置等老化更新改造所需资金,由燃气经营单位、政府、用户分比例共担。
工商业等管道产权关系明晰的,按照“谁所有、谁付费”原则,由用户承担业主专有部分管道老化更新改造的出资责任。市政排水管道更新改造以政府投入为主。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地要有明确的目的性地做好项目储备和资金需求申报工作,变“钱等项目”为“项目等钱”。鼓励商业银行在风险可控前提下,依法合规加强对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的信贷支持。
对城市燃气、供水、排水、热力管网老化更新改造涉及的道路开挖修复、园林绿地补偿等收费事项,各地要按照“成本补偿”原则,合理确定收费水平,不得收取惩罚性费用;对占道施工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予以减免。更新改造后交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运营维护的业主共有管道和设施,移交之后所发生的维护管理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可依规定进行税前扣除。(记者 莫韶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