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品牌与防伪传媒矩阵编辑部整理和编辑了本期共计125个知识问答,供市场监管人员及企业等有关人员学习。
813 什么是制定、修订食品安全标准和对食品安全实施监督管理的科学依据?
814 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时,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什么内容?
答:商标权的内容有使用权和禁止权两个方面。使用权即是商标权人对其商标享有充分支配和完全使用的权利;禁止权是指商标权人禁止他人未经其许可擅自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
答:(1)原始取得,又称直接取得,即商标权的取得是最初的,是商标权的第一次产生。在国际上,商标权的原始取得大体上采用以下三种方法:①通过注册取得;②利用取得;③利用或注册取得。
(2)继受取得,又称传来取得,商标所有人权利的取得基于他人既存的商标权,其权利的范围、内容等都以原有的权利为依据。继受取得有两种方式:①根据转让合同,出让人向受让人有偿或无偿地移转商标权;②根据继承程序,由合法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商标权。
答:(1)一件商标一份申请的原则。(2)同一申请中的先申请原则。(3)同日申请中的先使用原则。
答:GB/T 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GB/T 20000.2《标准化工作指南第2部分:采用国际标准》。
答: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监管理部门应当对已注册的医疗器械组织开展再评价: (一)根据科学研究的发展,对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有认识上的改变的;(二)医疗器械品质差事件监控监测、评估根据结果得出医疗器械有几率存在缺陷的;(三)国务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别的需要进行再评价的情形。
答:再评价结果表明已注册的医疗器械不能保证安全、有效的,由原发证部门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向社会公布。被注销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不得生产、进口、经营、使用。
答:(一)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是否按照经注册或者备案的产品技术要求组织生产;(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是否保持有效运行; (三)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的生产经营条件是否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答:应当准确、科学,不得使用人名、地名、代号及夸大或容易误解的名称,不得使用产品中非主要功效的名称。
答:(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三)声称或者暗示广告商品为保障健康所必需;(四)与药品、其他保健食品进行比较;(五)利用广告代言人作推荐、证明;(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保健食品广告应当显著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
答:(一)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断言或者保证;(二)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技术推广机构、行业协会或者专业人士、用户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三)说明有效率;(四)违反安全使用规程的文字、语言或者画面;(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
答:(一)诱导、怂恿饮酒或者宣传无节制饮酒;(二)出现饮酒的动作;(三)表现驾驶车、船、飞机等活动;(四)明示或者暗示饮酒有消除紧张和焦虑、增加体力等功效。
答:按照不同的标准, 可以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型。目前我国在企业登记中,根据实际工作的需要,将企业分为三种类型。(1)公司,指依据《公司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2)非公司企业,指依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等登记注册的内资企业。(3)外商投资企业,指依据《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设立的企业。
答:(1)含义:指登记主管机关对市场主体依法登记注册和监督管理的职权范围。(2) 原则:登记主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实行分级登记管理的原则。
(2)变更登记,改变登记事项或因分立、合并、迁移发生变更,应向原登记主管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3)注销登记,企业解散、宣告破产或被吊销、撤销等其它原因终止营业,应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经登记机关注销登记,企业终止。
答:UVA指户外紫外线指数,SPF表示防晒指数,PA表示产品防御UVA能力。
835 防晒品一般用SPF标记指数,如SPF15、 SPF18等,其中15、18代表的是防晒的时间还是防晒的强度?
836 防晒主要是防止太阳光中的紫外光对于肌肤的危险,紫外光分为UVA、UVB、UVC,其中哪一种是造成皮肤老化、松动、色斑、皱纹形成的原因?
答:处方药是必须凭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处方才可调配、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处方药英语称Prescription Drug, Ethical Drug,英文缩写为Rx,它由R和X二个字母组成,R是Receptor 的第1个字母,表示给患者(接受者)之意,X表示处方的内容。处方药的适应症大都是一些复杂而严重的疾病,患者难以自我判断、自我药疗,因此在购买和使用时需要医生的处方来指导使用。
答:药品的副作用是指人在接受正常剂量的药物时出现的与治疗目的无关的作用。
答:药品的价格取决于研制过程的花费、生产的成本等各种因素,而药品的安全性则取决于药品的不良反应和治病的效果。它们是互不相关的两个问题。因此,价格高的药品不一定是更安全有效的药品。
答:消费者享有人身财产安全权、知情权、选择权、公平交易权、获得赔偿权、成立维权组织权、获得消费和消保知识权、受尊重权、信息得到保护权、对商品和服务及消保工作的监督权等。
答:既适用于网络、电视、电话、邮寄等远程方式的销售,也适用于上门推销、直销等非固定经营场所的销售。
答:一是支付退货运费。二是保证商品完好。需要说明的是,商品完好包括消费者为检查、试用商品而拆封的情况,只要不是因消费者的原因造成价值明显贬损的,均属于商品完好。
答:食品添加剂,指为改善食品品质和色、香和味以及为防腐、保鲜和加工工艺的需要而加入食品中的人工合成或者天然物质。
答:食品添加剂的毒性是指其对机体造成损害的能力。毒性除与物质本身的化学结构和理化性质有关外,还与其有效浓度、作用时间、接触途径和部位、物质的相互作用与机体的机能状态等条件有关。因此,不论食品添加剂的毒性强弱、剂量大小,对人体均有一个剂量与效应关系的问题,即物质只有达到一定浓度或剂量水平,才显现毒害作用。
答:合理使用食品添加剂可以防止食品腐败变质,保持或增强食品的营养,改善或丰富食物的色,香,味等。
答:无公害农产品指产地环境、生产过程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要求,经认证合格获得认证证书并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未经加工或者初加工的食用农产品。目前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有多种样式,如加贴在无公害农产品上或产品包装上的刮开式纸质标识,主要应用于鲜活类和有必要进行捆扎的无公害农产品上的锁扣、捆扎带以及揭露式纸质标识、塑质标识等。
答:绿色食品认证指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特定生产方式生产,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无污染、安全、优质、营养是绿色食品的特征。
答:良好农业规范(Good AgriculturalPractice,简称GAP),是一套主要针对初级农产品生产的操作规范,强化农业生产经营管理行为,实现对种植、养殖全过程控制,从源头上控制农产品质量安全。
答:在乘坐前应查看所要乘坐的设备是否有检验合格标志(合格证的有效期为一年),负责操作游乐设施的人员是否持证上岗,在符合安全前提下,按照游艺园相应的警示标志,有序乘坐,并切实做好自身的安全防护。当发现无检验合格标志的注销设施时,不要乘坐,同时可拨打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电话,以便监察机构监督其整改,保证全市已登记设施的安全规范运行。
答: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是为了满足进食受限、消化吸收障碍、代谢紊乱或特定疾病状态人群对营养素或膳食的特殊需要,专门加工配制而成的配方食品。该类产品必须在医生或临床营养师指导下,单独食用或与其他食品配合食用。
85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致病菌限量》(GB 29921-2013)中的即食食品有哪些?
答:“即食食品”是指不需要加工处理,打开包装(或散装)可直接入口食用或加调料、佐料拌匀后就可以食用的产品。对于食用前需要加热的速冻调理食品,如果是熟制的,应当符合粮食制品中带馅(料)米面制品要求。如果馅料是生的,比如水饺,则是非即食食品。如果馅料是熟的,比如包子,只需要加热一下即可,就是即食食品。
答:食品安全包括从农田到餐桌的所有环节,包括了食物种植、养殖、加工、包装、贮藏、运输、销售、消费等环节。
答: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在加工经营场所外设立圈养、宰杀场所的,应距离加工经营场所25m以上。
答: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30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答:(1)使用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品种;(2)按照食品安全标准规定的使用范围,用量使用;(3)建立食品添加剂的使用记录制度。
答:从业内来看,食源性疾病才是当今食品安全的头号敌人,其次是化学性污染(包括重金属污染、农残药残、天然毒素),排到后面的才是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所以说,食物中毒的杀伤力不是其它的食品安全问题所能比的,这才是食品安全风险最高的区域,不管是媒体,还是公众,都应该多传播这方面的知识,了解这方面的信息,增强自我防范意识。
答:1.与食品或食品表面接触的水(冰)的安全;2.与食品接触表面的清洁、卫生和安全;3.防止发生交叉污染;4.操作人员手的清洗、消毒、卫生间设施的维护与卫生保持;5.防止食品被外部污染物污染 ;6.正确标示、存放和使用各类有毒化学物质;7.食品加工人员的健康与卫生控制;8.虫害、鼠害的控制。
答:消费者增长食品安全知识跟促进企业食品安全有没有关系呢?当然有,因为消费者有最重要的选择权。企业生产食品,本质上是一种市场行为,而“安全的食品”跟成本有直接的关系,好的原料、设备、人力、检测等都关乎成本。事实上,有很多微利行业,就是因为低价恶性竞争导致一些企业偷工减料,最后生产出不安全的食品。消费者了解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后,其消费就会变得更理性,包括有意地回避食品安全风险更高的食品、愿意为安全食品提供相应的购买力。同时,具备相应的食品安全知识后,消费者还可以成为更好的“监督者”。
答:(1)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和建立社会主义法制为商标立法的出发点。(2)以立足于国内兼顾国际惯例为商标立法的原则。(3)以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为商标立法的首要宗旨,规定了商标注册、商标管理、商标侵权等各项制度。(4)实行自愿注册和强制注册相结合的商标注册制度。
答:注册商标与未注册商标具有不同的法律地位。注册商标是指经国家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未注册商标,又称为非注册商标,即是未经核准注册而自行使用的商标。
在未注册商标中,除驰名商标依《巴黎公约》的规定受法律特别保护外,其商标使用人不享有法律赋予的专有使用权。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未注册商标不受任何法律保护。在知识产权法体系内,未注册商标至少可受到两方面的保护:一是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保护;二是《商标法》的有限保护。
答:两者的区别是:注销注册商标是当事人自动终止其商标权,发生注销情形时,商标权从注销公告之日起终止,注销公告以前的商标权是有效的;撤销注册商标是有关机关采取强制手段终止其商标权,发生不正当注册撤销情形时,其商标权视为自始不存在;发生违法撤销情形时,则从撤销之日起终止其商标权。
答:一次性使用的医疗器械不得重复使用,对使用过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销毁并记录。
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应当妥善保存购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原始资料,并确保信息具有可追溯性。
使用大型医疗器械以及植入和介入类医疗器械的,应当将医疗器械的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等信息以及与使用质量安全密切相关的必要信息记载到病历等相关记录中。
答:医疗器械使用单位之间转让在用医疗器械,转让方应当确保所转让的医疗器械安全、有效,不得转让过期、失效、淘汰以及检验不合格的医疗器械。
答:(一)商品或者服务不存在的;(二)商品的性能、功能、产地、用途、质量、规格、成分、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或者服务的内容、提供者、形式、质量、价格、销售状况、曾获荣誉等信息,以及与商品或者服务有关的允诺等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对购买行为有实质性影响的;(三)使用虚构、伪造或者无法验证的科研成果、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等信息作证明材料的;(四)虚构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效果的;(五)以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的其他情形。
答:(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答:(一)对升学、通过考试、获得学位学历或者合格证书,或者对教育、培训的效果作出明示或者暗示的保证性承诺;(二)明示或者暗示有相关或者其工作人员、考试命题人员参与教育、培训;(三)利用科研单位、学术机构、教育机构、行业协会、专业技术人员、受益者的名义或者形象作推荐、证明。
答:(1)是社会组织,是通过一定的人员和财产结合而形成的经济实体。(2)稳定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计较投入产出,希望从投入中得到最大的利润,实行独立的经营核算。(3)依法设立,获得合法身份,得到国家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答:企业法人是以营利为目的,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883 缺乏什么维生素时,皮下组织的细胞不能进行正常的更新,极易堵塞毛孔,使油脂无法到达皮肤表面,皮肤就会变得又干又粗?
答:毒性反应也叫毒性作用,是指药物引起身体较重的功能紊乱或组织病理变化。一般是由于病人的个体差异 ,病理状态或合用其它药物引起敏感性增加而造成的。那些药理作用较强,治疗剂量与中毒剂量较为接近的药物容易引起毒性反应。此外,肝、肾功能不全者 ,老人儿童易发生毒性反应。少数人对药物的作用过于敏感,或者自身的肝、肾功能等不正常,在常规治疗剂量范围就能出现别人过量用药时才出现的症状。
答:药品对于人是一种外来的“异物”,人的身体生来就有一种对“外来异物”作出反应的能力, 这本来是身体的一种自我保护能力。但是这种反应如果超出了一定的限度,反而会对身体造成伤害。过敏反应是人体对药物一种超出限度的反应,它本质上属于一类免疫反应。
答: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第九条规定,投诉应当提供下列材料:(一)投诉人的姓名、电话号码、通讯地址;(二)被投诉人的名称(姓名)、地址;(三)具体的投诉请求以及消费者权益争议事实。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890 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该部门应当在多长时间内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答: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消费者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的,该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告知消费者。
答:健康汤食:鸡汤最优,特别是母鸡汤还有防治感冒、支气管炎的作用,尤其适于冬春季饮用。
答:健康食油:玉米油、米糠油、芝麻油等尤佳,植物油与动物油按1∶0.5的比例调配食用更好。
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阿尔及利亚在1999年的提案,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2000年召开的第三十五届成员大会上通过决议,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
答:我国法律规定,不同种类的知识产权保护期限有所不同。根据新修订的《专利法》规定,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商标权期限届满后,可以不断续展。通过续展,商标权可以延长实际有效期。
(一)专有性:也称垄断性(独占性或排他性)。是指知识产权所有人对其权利的客体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
(二)地域性:除签有国际公约或双边互惠协定外,任何一个国家所授予的知识产权,仅在该国的范围内有效,在其他国家不发生法律效力。
(三)时间性,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除受空间(即地域)限制外,还受时间限制。知识产权都有法定的保护期限,一旦保护期满,权利即终止。
答:管理体系认证又分为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测量管理体系,以及良好农业规范(GAP)、良好性规范(GMP)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HACCP)等。
答:产品认证分为自愿性产品认证和强制性产品认证两类。自愿性产品认证目前有:有机食品(农产品)、绿色食品(农产品)、无公害食品(农产品)、节能产品、节水产品、环保产品、可再生资源产品以及节水、节能产品等。
答:强制性产品认证,又称CCC认证,是中国政府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人身健康和安全,保护环境、保护国家安全,依照法律法规实施的一种产品评价制度,它要求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技术规范。强制性产品认证,通过制定强制性产品认证的产品目录和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对列入《目录》中的产品实施强制性的检测和工厂检查。凡列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没有获得指定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没有按规定加施认证标志,一律不得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
答:目前存在部分运行了十几年的电梯,很多人不解为什么这么旧的电梯还能够检验合格。电梯尚未有使用年限的规定,国外有些电梯超过100年都仍在使用。就像汽车年检一样,只要有些老旧的汽车检修好,一样能够年检合格。关键是使用单位应加强管理,督促维保单位做好维保。
答:(1)遵守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的要求。(2)不乘坐明示处于非正常状态下的电梯。(3)不采用非安全手段开启电梯层门。(4)不拆除、破坏电梯及其附属设施。(5)不乘坐超过额定载荷的电梯,运送货物时不得超载。(6)不做其他危及电梯安全运行或者他人安全乘坐的行为。
答:乘客遇到困梯时,最重要的是保持镇定,稳定情绪,不要自行向电梯外翻爬。同时找到电梯内的紧急报警装置,或拍打轿厢向外界发出求救信号。之后乘客应该在电梯内静待专业人员开门救援,切不可擅自采取撬门、扒门等错误的自救行动。
答:1、保持清洁;2、生熟分开;3、彻底煮熟;4、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5、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
答:若“不含”或“不添加”的物质指的是食品添加剂时,如果GB 2760-2014 未批准这种食品添加剂应用于该类食品,标示“不添加”属于误导消费者;如果GB 2760-2014 批准这种食品添加剂应用于某类食品时,应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7718-2011)条款4.1.4 的规定,对所有声称涉及的食品添加剂进行定量标示;如果“不含”或“不添加”声称的物质指的是营养物质或者营养素,如糖或盐等,还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 28050-2011)的相关要求。
答:益生菌不属于营养标签标准中规定的营养成分,不应在营养标签成分表中标示,应该按照GB 7718-2011 的要求客观线
答:食品(食用油及食品原料);食用农产品;食品添加剂;省级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规定的索证项目。
答:应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市场采购,索取销售者或市场管理者出具的购物凭证并留存备查。(购物凭证:是指能够满足食品追溯源所需要的有效凭证,包括发票、收据、供货清单等)。
答:①蔬菜类:鲜姜、茄子皮、茄子肉、苔菜、洋葱、尖椒、彩椒、大蒜等;②水果类:蓝莓、大枣、龙眼、南瓜、苦瓜、木耳、猕猴桃等;③茶类:茶中的茶多酚经过氧化后会形成茶色素,是茶的主要抗氧化成分。
答:食品安全没有零风险。人类自身、人类的食物无时不在面对着复杂的客观环境(空气、土壤、微生物等等),有已知的,还有未知的,即使是属于主观能动方面,也有偶发事件、人力不可及的范围及操作成本问题。
答:如果从绝对安全的角度来说,当然是不吃任何添加剂为好,但为什么还是要放添加剂呢,理由也很简单,因为有好处:可以吃到更丰富、更便利的食品。所以,食品添加剂的关键就在于评估其风险,制定出一个“限量值”,让人在按照规定食用的情况下,好处能远远超出风险。
答:(1)商务用语是为了经销商品而制作的广告用语和口号。(2)商务标语不具有区别商品来源的功能,不能为特定人独占使用;但有的商务标语如具有独创性和文学艺术价值,可以受著作权法保护。注册商标后,可以受到《商标法》的保护。
答:(1)适用范围不同。商标是用于商品或服务上的标记,特殊标志是指在经国务院批准举办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以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中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它可以在与所有人公益活动相关的广告、纪念品以及其他物品上使用该标志,并许可他人在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使用该特殊标志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2)由不同的法律、法规调整。注册商标由商标法保护,特殊标志则由1996年7月发布的《特殊标志管理条例》对其进行特殊保护。
答:(1)商品来源的标示作用。商标是区别同一商品的生产经营者和区别相同产品不同来源的重要标志,有助于维护生产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2)商品质量的监督作用。商标可促进生产者讲究商业信誉、提高商品质量;国家主管部门也可通过商标管理,对优质商品进行表彰,对劣质商品进行督促、改进。(3)商品选购的指导作用。商标能够帮助消费者清楚认牌购货,维护消费者利益;如果商品质次价高,消费者可依据商标寻找生产者和经营者,要求退赔或调换。(4)商品销售的广告作用。商标可以作为广告宣传手段,以打开市场,扩大销路;较之广告,商标更具有经济性、灵活性和宣传面的广泛性。
答:标准的复审周期一般不超过五年。经过复审,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技术进步的应当及时修订或者废止。
答:从事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应当有与经营规模和经营范围相适应的经营场所和贮存条件,以及与经营的医疗器械相适应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质量管理机构或者人员。
答: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使用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从事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批发业务以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零售业务的经营企业,还应当建立销售记录制度。
答:运输、贮存医疗器械,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和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温度、湿度等环境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
答:1.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2.其功能必须是明确的、具体的,而且经过科学验证是肯定的。同时,其功能不能取代人体正常的膳食摄入和对各类必需营养素的需要。3.保健食品通常是针对需要调整某方面机体功能的特定人群而研制生产的。4.它不以治疗为目的,不能取代药物对病人的治疗作用。
答:化妆品按销售渠道不同,分为日化线化妆品和专业线化妆品。其中,日化线化妆品是指在商场专柜、超市、专卖店中销售的产品,特点是较温和、性高,一般适用于广大普通人群,以保养和简单的基础护理为主;推广方式主要靠广告和口碑相传,销售量大。
专业线化妆品也叫院线化妆品,是指只在美容院或专业美容会所等美容机构销售或使用的产品,由美容专业技术人员指导购买和使用。专业线化妆品的销售渠道是从厂家到各级代理商,再到美容院或美容机构。因为不在商场、超市或专卖店销售,所以不靠做广告来推动,而是靠美容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及销售。
答:OEM(OriginalEquipment Manufacturer)的意思是“定牌生产厂”或“定牌生产”。在日化界,OEM俗称“委托加工厂”或“委托加工”。委托方(经销商)要求OEM按照指定的原料、生产的基本工艺、设备及包装等条件加工出合格产品;或者要求OEM按品牌需求,自主研发,生产出合格的满足委托方要求的产品,委托方只负责市场运作和产品营销。OEM化妆品是被委托方为品牌厂商量身订造的,生产后只可以使用委托方指定的品牌名称,不允许冠上生产者自己的名称进行生产销售。
答:一般认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有肝脏、肾脏、神经系统、心血管系统等方面疾病的人,易发生药品不良反应。孕妇、哺乳期妇女服用某些药物还可能会影响胎儿、乳儿的健康。
答:健康蔬菜:红薯既含丰富维生素,又是抗癌能手,为所有蔬菜之首。其次是芦笋、卷心菜、花椰菜、芹菜、茄子、甜菜、胡萝卜、荠菜、苤蓝菜、金针菇、雪里红、大白菜。
答:健康肉食:鹅鸭肉化学结构接近橄榄油,有益于心脏。鸡肉则被称为“蛋白质的最佳来源”。
答:最佳健脑食物:菠菜、韭菜、南瓜、葱、花椰菜、菜椒、豌豆、番茄、胡萝卜、小青菜、蒜苗、芹菜等蔬菜,核桃、花生、开心果、腰果、香米、松子、杏仁、大豆等坚果类食物以及糙米饭、猪肝等。
答:发明创造是指运用科学知识和科学技术,首创出先进、新颖、独特的具有社会意义的新事物、新方法,能有效地满足某种需要。《专利法》所称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答:根据《专利法》,我国专利权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三种类型。
发明创造要取得专利权,一定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
新颖性,是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存技术;也没有一点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创造性,是指与现存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一点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告的专利文件中。
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与现有设计或者现有设计特征的组合相比,应当有着非常明显区别。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不得与他人在申请日以前已经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
(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
除国务院认证认可监督管理部门确定的认可机构外,其他任何单位不得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活动。其他单位直接或者变相从事认可动的,其认可结果无效。
答:从事评审、审核等认证活动的人员,应当经认可机构注册后,方可从事相应的认证活动。
答:认证通常分为产品、服务和管理体系认证。大家较为熟悉的CCC认证就是强制性产品认证。而体系认证包括:以ISO9001标准为依据开展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以ISO14001标准为依据开展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以GB/T28001标准为依据开展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HACCP)认证等。还有以体育场所服务标志为依据开展的体育服务认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