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地处极度缺水的海河流域,人均、亩均水资源占有量分别为307、211m,均为全国平均值的1/7,属严重的资源型缺水省份。近年来,每年超采地下水近50亿m,由此造成了一系列环境地质问题。河北的省情和水情决定了建设节水型社会是解决水资源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性举措。2004年以来,我省按照“抓节水就是抓项目、抓节水就是抓发展”的理念,遵循“整体推进、重点突出、大胆探索、步步深入”的原则,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探索与实践。通过实施强化计量、用水改革、建立协会、节水激励等“四步走”措施,实现了节水与用水户利益挂钩,提高了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有力推进了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
为全面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开展,我省从改革用水管理体制入手,重点加强管理组织建设。一是进一步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积极地推进城乡水务一体化管理。目前在省委、省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经过不懈努力,全省11个设区市全部依法实现了城乡水资源统一规划、统一配置、统一取水许可、统一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其中,衡水市、承德市今年还实现了水资源供、用、排、节、回的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城乡水资源统一管理的实现,为优化水资源配置,提高用水效率,实施水权制度,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二是成立了以主管副省长为组长的节水型社会建设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和协调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重大事项。组建了以省水利厅牵头的领导小组办公室和技术咨询专家组,具体负责节水型社会建设日常管理和专业方面技术指导。同时,各试点市、县也成立了相应机构,明确了职责分工,实行了目标责任制。强有力的工作机构为全省节水型社会建设提供了可靠的组织保障。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对全社会用水观念的变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需要采取分类指导、典型带动的方式,在实践中探索和创新,在创新中发展和完善。2005年我省先期选择邯郸成安县为浅层地下水试点,衡水桃城区为深层地下水试点,石家庄元氏县为井渠结合试点,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2006年按照省政府确定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年要求,陆续实施了廊坊国家级和22个市级、10个扩权县(市)级试点建设。2007年又真正开始启动了石家庄国家级试点。截止到目前,全省开展节水型社会试点建设的县(市、区)达到65个,约占全省总数的38%。在试点建设中,我们以石家庄、廊坊两个国家级试点和三个省级试点为重点,紧紧围绕水量分配、节水激励、用水计量、协会建设和水权流转等关键环节,因地制宜,探索提出各具特色、实用管事的方法与模式,并取得了明显成效。如元氏县提出并实施的“渠改管”工程,解决了渠灌用水不能准确计量到户的难题,桃城区探索的“浮动定额”、“提补水价”等节水激励方法,简便易行,极大地调动了用水户主动节水的积极性。试点区在发挥典型带动作用的同时,实现工业节水10%—15%,农业节水20%—30%,农村里的生活节水达40%—50%。区域产业用水结构逐步趋于合理,地下水超采状况得到一定效果遏制。特别是探索提出的“先上计量,再水量控制,第三制度激励,最后建水市场”的节水型社会建设“四步走”创建模式和“用水双控、计量到户、节奖超罚、协会自治、市场激励、群众参与”的自主节水模式,为今后大规模推广实施,提供了可借鉴的经验。
机制建设是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核心,是实现自主自愿节水的动力所在。在工作中,我们结合河北实际,提出了“从过度依赖工程节水转变为制度激励与工程建设相结合,从单纯依靠行政推动转变为市场机制与行政管理相结合”的工作思路,突出抓好机制创新。一是着力实施用水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机制。组织并且开展了全省“十一五”节水型社会建设规划编制,进一步明确了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修订完善了《河北省用水定额》,使之涵盖了93个行业219种工业产品,18个部门50个生活用水单位,7个农业灌溉分区12种农作物和10种蔬菜用水,初步建立了区域微观定额指标体系。在此基础上,指导基层用水协会组织,以区域总量控制指标和用水定额为基础,将分配到本级的用水量指标分配到每个用水户,并将水量分配方案上墙公布,接受公众监督。同时向各用水户发放《水权证》和《用水登记手册》,定期记录用水情况。目前,全省共有595个试点村(镇)开展了水量分配,颁发了《水权证》,实行了用水双控。其中,石家庄市已发放水权证2万多个;二是探索建立节水激励机制。在建立完整相关法规制度的基础上,指导各试点探索并实施了浮动定额、总量控制、阶梯水价和提补水价等一系列节水激励机制。“浮动定额管理机制”是把同一种作物每轮次所有用水户灌水量平均值,作为本轮奖罚基准定额,按各户用水量超过或节约基准值的多少,分级奖罚,当场兑现。“提补水价机制”是先将区域内水价统一提高,再将价格提高的那部分水费,增加一定的政府补助,统一按区域耕地面积补贴给用水户的做法,操作简单便捷,易于接受,极大地激发了群众节水积极性;三是严格水资源论证和水资源有偿使用机制。先后制定并出台了《河北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和《河北省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实施细则》,组建了“河北省水资源论证管理委员会”,扎实开展了水资源论证工作。同时,出台了《河北省水资源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制定了不同水源、不同用户和不一样的区域的水资源费征收标准体系,加强完善了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四是建立健全污水排放管理机制。依据水功能区划分,目前正在核定水域纳污能力,制定区域限排意见,着手强化入河排污口管理;五是建立保障长效运行机制。按照“用户有利益、管理有动力、国家有效益”的原则,建立了保障试点建设长效运行机制,保证其在没有外来支持的情况下,能够长时间运行、自我发展。
用水计量是实现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的重要手段;协会建设是实施公众参与和自主节水的有效途径。结合我省实际,一是从安装计量设施入手,强化用水计量。根据不同用户和经济情况,确定全部工业和基础条件较好的农灌机井采用IC卡智能水表;城镇和农村居民采用IC智能水表或普通水表;一般农灌机井采用计时器配合超声波流量仪计量,经济条件较差的农灌机井,则直接采用电表数字换算水量。目前,全省试点区共新安装IC卡计量设施14000套,安装生活水表、农用普通水表、计量器等计量设施49万余块。其中,石家庄市和廊坊市正在实施以计量设施为基础、通讯系统为保障、计算机网络为依托、决策支持系统为核心的水资源实时管理与监测系统。二是为保障计量设施准确、安全运作,指导各试点制定了计量设施管理措施。邯郸成安县制定了“机井管理责任制”,明确了计量设施管理的责、权、利;石家庄市推行“表移户外,一户一表,一户一管”的管理模式,增加了计量设施的透明管理;廊坊市则在水费中提取一定的比例,专用于计量设施的运行、管理与维护。三是建立健全群众用水管理组织。试点区工业和城镇生活成立了企业和社区用水管理组织。农村成立了农民用水者协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在水行政主任部门的指导下,直接参与用水管理。同时,为规范协会组织,又指导各试点制定了“农民用水者协会章程”,对协会的产生、职责分工、资产管理及奖惩办法等做了详细规定。目前,全省试点区共建用水者协会2000多个,其中廊坊市已达200多个。另外,石家庄元氏县结合实际,初步建立了县用水总会、行业分会和村基层协会的三级管理体系,各级协会都做到了有办公场所,有财务账目,有规章制度。通过建立健全群众管理组织,提高了公众自我管理能力,解决了行政管理难以解决的问题,促进了民主化用水管理机制的形成。
工程建设是基础,制度建设是保障。在试点建设过程中,一方面强化制度建设,另一方面狠抓节水工程建设,以制度促工程,提高用水效率。一是通过采用循环回用、串联使用、工艺改造和节水器具等措施,以及完善企业用水计量,强化工业万元增加值取水量约束性指标管理,使工业公司水重复利用率提高了5~7个百分点,万元增加值取水量降低8%~10%,实现工业节水10%~15%,尤其是通过大力推行干输灰、干除渣、冲灰水回用和干炼焦、干除尘技术,重点钢铁企业吨钢取新水量下降到4.5吨,10万千瓦以上机组每千瓦时取新水量下降到2.52公升。2006年按照《河北省节水型企业评比标准》全省共评定了50家节水型企业。二是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因地制宜,推广低压管灌、渠道衬砌、微喷灌、膜下滴灌、咸淡混灌和集雨节灌等节水技术。2006年新增节水灌溉面积230万亩,全省节水灌溉面积累计达到3700万亩,占总灌溉面积的55%。全省新增咸淡水混浇面积30万亩,试点区灌溉水利用系数提高了3~5个百分点。三是积极开展农艺节水。大力实施地膜覆盖、土地平整、畦田改造、秸杆还田、平衡施肥等节水技术,以及以浇关键水为主的节水灌溉管理制度,使试点区单方水粮食产量由1.25kg/m3提高到1.5kg/m3。四是通过大力推行节水型器具,加大城镇供水管网改造,强化生活用水计量等措施,使试点区生活节水器具普及率提高近15个百分点,城镇管网漏失率显而易见地下降。2006年按照《河北省节水型社区评比标准》全省共评定了26家节水型社区。节水工程与制度建设的同步实施,提高了水资源和节水工程的利用效率,推进了节水型社会建设进程。
建设节水型社会需要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近年来,我省积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节水资产金额的投入机制,不断加大节水型社会建设投入。一是认真做好水资源费的征收工作,并配合财政部门做好预算,优先保障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二是积极争取各级政府支持,从水利基金或其他财政资金中划拨专款,重点支持计量设施、协会组织、前期规划和宣传培训;三是实行节水资金捆绑使用。把农业综合开发、节水灌溉、饮水安全、农村抗旱等项目作为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载体,实现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有机结合,充分的发挥有限资金的最大效益;四是采取各种有效措施,鼓励国外资本和民间资本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项目,实现双方互惠共赢。两年来,全省试点区直接用于节水型社会建设的资金近6.5亿元,其中,廊坊和石家庄市已投入节水型社会建设资金达4.0亿元。
节水型社会建设涉及方方面面,牵动所有的环节,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为加强公众参与,营造良好的节水型社会建设氛围,我省组织实施了多层次、多方位的宣传发动。一是与省委宣传部联合组织河北日报、河北经济报、河北青年报、燕赵都市报、河北电视台、河北广播电台等多家新闻媒体,在全省11个设区市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年采风”活动,成功报道了各市节水型社会建设的经验和成效,收到了较好的效果。二是与省发改委等多部门联合开展了节水型社会建设宣传进乡村、企业、机关、学校活动,积极引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刷写标语口号、制作公益广告、出版节水手册、开展专题讲座、召开座谈会、提出倡仪书等形式,广泛宣传建设节水型社会的意义、目标和要求。三是通过开辟节水型社会建设专刊,编发节水简报等,广泛宣传节水新知识、推广节水新技术、报道节水新经验,有力地指导了各市节水型社会建设。各试点也结合实际,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廊坊市在宣传范围上求“广”,宣传内容求“实”,宣传力度求“深”,宣传形式求“新”。形成了“电视上有影、广播里有声、报刊上有文、道路旁有牌、墙体上有图、包装上有字”的多方位立体宣传模式。总之,通过不同形式的宣传活动,提高了公众参与意识,形成了政府推动、水利部门主抓、全社会支持、用水户热情参加的工作机制,将创建节水型社会目标转化成了每个人的自觉行动。
建设节水型社会是一项全新的事业,是一个不断察觉缺陷、处理问题的过程,虽然我省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这仅仅是初步的,有些问题还要一直的总结、提高、改革和创新。我们将以本次会议为契机,在水利部和河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虚心学习兄弟省市的先进经验,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深化完善试点建设,扩大试点范围,重点加强水权流转、水市场建设以及排污管理,积极实践、大胆创新,不断地将节水型社会建设推向更深、更广的领域,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做出更大的贡献。